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好辖区内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政府将在春节前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问题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
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方案
为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政府决定对部分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一、督查内容
(一)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的情况。
(二)2009年以来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各地了解和掌握到的因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或苗头性问题,以及所采取的措施。
(四)建立和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情况,包括建立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应急工作机制等情况。
(五)进一步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二、督查方式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一)听取市及1个县(市、区)政府的工作汇报。
(二)深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住宿和餐饮服务企业实地了解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10年2月10日至13日,各督查组必须在2月10日起对相关市开展督查。
四、督查分工
督查工作分5个小组分别进行,由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督办室牵头负责。
第一组
地点:德阳市
组长:张大庆 省政府督办室副主任
成员:黄旭超 省政府督办室副主任科员
黄 杲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联络员:黄 杲
联系电话:8901233313980712333
第二组
地点:遂宁市
组长:张 卓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