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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福建省第三届海峡巾帼健身大赛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福建省第三届海峡巾帼健身大赛的通知
(漳政办〔2009〕49号)


芗城区、龙海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妇联福建省体育局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三届海峡巾帼健身大赛的通知》(闽妇〔2008〕114号)的精神,为展示我市广大妇女健身活动成果,促进我市群众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团参加福建省第三届海峡巾帼健身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组织机构
  团 长:黄浦江 市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白建英 市妇联主席
  蔡水明 市体育局局长
  秘书长:陈秀菊 市妇联副调研员
  成 员:何先进 市体育局副局长
  吕玉英 市妇联宣传部部长
  李宝章 市体育局群体科科长
  王君山 市体育局群体科副主任科员
  代表团下设秘书处、竞赛处。
  1、秘书处
  处长:陈秀菊(兼)
  成员:吕玉英(兼)
  2、竞赛处
  处长:何先进(兼)
  成员:李宝章(兼)
  王白蓉 市妇联宣传部主任科员
  王君山(兼)
  二、参赛项目及责任单位
  气排球、体育舞蹈(市体育局),太极拳(市武术协会),展示项目(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三、集训时间及地点
  2009年4月 8 日-5月8日在芗城区集训。
  四、参赛时间及地点
  2009年5月9日-14日在泉州市参赛。
  五、其他事项
  1、市妇联和市体育局要密切配合,做好集训、检查和比赛工作。
  2、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确保运动员都能按时参加集训和比赛。
  3、教练员要认真负责,运动员要积极参加训练,确保训练与比赛质量。
  4、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差旅费、食宿费由市代表团负责。运动员补贴由市代表团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福建省第三届海峡巾帼健身大赛漳州市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名单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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