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漳政综〔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涌现出一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决定授予龙海市人民政府等9个单位为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授予曾民等50位同志为2007-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2007-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9个)
龙海市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人民政府
漳州市交通局
漳州市公安交警支队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漳州市农业局
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附件2
2007-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50名)
(一)县(市、区)27名:
曾 民 平和县政府副县长
朱 真 南靖县政府副县长
吴秋煌 芗城区安监局公共安全股股长
张惠玲 芗城区漳州金锋经济开发区安办科员
陈金治 芗城区新桥街道办事处经发办副主任
严秀红 龙文区步文镇政府安办主任
许惠忠 龙文区郭坑镇政府安办主任
许育元 龙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
徐一航 龙海市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康建璋 龙海市港尾镇政府副镇长
陈永发 漳浦县安监局科员
涂华平 漳浦县绥安镇政府安办主任
黄艺峰 漳浦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方振强 云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林清国 云霄县云陵镇政府安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