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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原华阳电厂山后生活区商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原华阳电厂山后生活区商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33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城市储备用地(原华阳电厂山后生活区)商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09〕59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关于城市储备用地(原华阳电厂山后生活区)商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出让地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2.2463公顷(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1.78公顷),已经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2000〕地42号文批准收回。拟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用途为商住用地。
  你市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商住用地使用权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2〕236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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