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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3、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农村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童(含出生缺陷儿)专案管理率达100%;动员区域内所有孕妇住院分娩,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指导区域内托幼机构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4、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做好区城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乡镇辖区的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
  5、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加强应急工作的技术支持、信息管理和物质准备;及时发现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工作。
  6、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宣传阵地,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健康教育资料;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社会健康教育,引导农村居民逐步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质量
  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转变服务模式,深入农村社区、家庭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农村居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得到就近治疗,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努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1、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目录,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2、对实行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财政全额核拨的卫生院,取消药品加价,推行药品“零差率”改革。
  3、根据基本用药目录对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4、大力推广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有计划地推广疗效好、用得上的适宜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5、建立县、乡两级畅通、高效的急诊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病人,适时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增强孕产妇难产应急处理和紧急转送能力。
  6、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加强与县及县以上医院的协作,适时将危重病人转诊至上级医院,并接收上级医院转来的病人,进行康复治疗。
  7、2009年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完成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建设,提高诊疗水平,2012年再逐步覆盖到一般卫生院。
  8、采取例会、培训、督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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