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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十九)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十)漳州海事局负责指导、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十一)漳州铁路车务段负责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十二)漳州电业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十三)市政府其他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所属行业和直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上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本行业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与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三项行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安监、经贸、国土、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为扎实抓好“三项行动”,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刘文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肖招鸿、市安监局局长吴敏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协调“三项行动”)挂靠在市安监局,主任由吴敏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全科长担任,作为联络员。
  (二)认真制订方案。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启动“三项行动”各项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内容及措施,将活动安排进一步细化,切实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落实。同时,请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行业部门于5月15日前将“三项行动”活动方案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市安委办(传真:2029910,电子邮箱:zzajjbgs@163.com)。
  (三)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是“三项行动”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措施,严格落实。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行业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定期发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三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市安委办。
  (六)统筹整体推进。着重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二是与“三年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四是与平安创建和科技兴安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内容,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改造,推广先进科技成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五是与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相结合,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坚决防止重大危险源演变为重大隐患而导致重大灾难事故。
  (七)务求取得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各级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各项活动的检查和指导,要实行全方位“地毯式”的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治理一大批安全隐患,确定并治理一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项目,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1
漳州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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