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腾飞路西段、学府路北段(一、二期)道路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政地〔2009〕61号)
芗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市区腾飞路西段、学府路北段(一、二期)道路国有土地有关问题的请示》(漳芗政文[2009]68号)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2.8606公顷,并将该土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作为腾飞路西段、学府路北段(一、二期)道路工程建设用地(其中:腾飞路西段道路用地面积1.9044公顷、学府路北段道路用地面积0.9562公顷)。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