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市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发展的通知
(漳政办〔2009〕80号)
各县(市、区)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日前,市委、市政府已将实施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3G工程)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这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大政策措施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把这一项为民办实事工作纳入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推进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及其他3G工程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发展规划,切实把实事办好。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将3G工程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在市政规划、建设用地、基站选址、项目环评、管道建设、电力引入、工程施工等各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确保3G工程顺利推进。
二、支持网络建设,为基站设置提供方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要为通信运营企业的基站建设提供方便,特别是在基站选址、光纤接入、室内覆盖、铁塔和天线等设备安装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在普及3G常识的同时,要加大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尊重科学、相信科学,依法理性对待电磁辐射现象,区别对待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消除少数人对基站辐射的认识误区。
四、落实共建规定,避免重复建设。各通信运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关于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通知要求,在铁塔、杆路、管道、光缆等方面,切实做到相互开放共享可用资源。规划部门在高层建筑物特别是居民小区规划过程中,要结合未来通信发展需求,为通信基站或室内无线通信覆盖预置必要的场所。
五、协同推进3G工程,依法加强监管。由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作为我市推进3G工程建设工作的牵头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投诉上访,解决好3G工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同时,要加大力度打击破坏基础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3G工程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