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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漳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由市工商局、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卫生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加强对流通环节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开展对大型商场、超市和洋餐饮店进口食品专项检查,检查进口食品有无国家检验检疫局的进出口CIQ标志、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中文食品标签,打击食品非法进口行为,保障进口食品质量安全。
  (九)由市工商局负责,市经贸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配合,加强肉品市场监管,严格实行城区主要集贸市场和生鲜超市肉品销售“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公示制度,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禁止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上市销售。
  九、其他有关工作
  (一)由市经贸委、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昌铁路局漳州车务段及各地政府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08〕105号)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建设食品安全信用平台、开展信用信息归集与披露、制定部门监管对象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数据标准及格式和行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加快完成工作任务,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二)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负责,抓紧颁布和实施《漳州市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市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库,推进食品安全检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负责,组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抓紧制定食品中主要危害因子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和准则,启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由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和出口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对高风险肉类、水产品、奶制品等食品实行重点监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合格进口食品,保证进口食品安全卫生。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依法严厉打击和食品非法出口行为。
  (五)由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组织开展进口食品安全整顿,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措施,提高检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出口水平质量,推进进出口水平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六)由市农业局负责,申请加大财政资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投入力度,研究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补助资金、低毒低残留农药补助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基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救济资金,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资金保障。
  (七)由市农业局负责,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配合,继续开展农产品认证工作,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个和产品25个、绿色食品15个。加强对获证农产品的后续监管,全年现场检查50个企业,检测60个农产品。加强认证标识管理,引导与鼓励认证企业使用认证农产品防伪标志,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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