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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漳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漳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09〕85号)


各县(市、区)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各重点企业:
  市政府同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2009年度漳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2009年度漳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9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9〕6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治理和专项整顿,强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宣传教育“七大”体系,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明显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切实得到保障。
  二、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由市经贸委承办,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办。全市县城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实行定点屠宰的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实行牲畜定点屠宰区域的牛、羊定点屠宰率均达到90%以上;已开展定点屠宰的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瘦肉精”100%监管,屠宰场“瘦肉精”100%监管,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的阳性率控制在0.5%以内;鱼粉、豆粕等蛋白原料的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00%监管,查获的假劣饲料100%销毁;莱克多巴胺和禽类(鸡、鸭)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内;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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