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09年第三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09年第三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76号)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你区《关于2009年度第三次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常侨区〔2009〕28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区关于2009年度第三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案。拟挂牌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24770.22平方米,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9〕136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你区公开挂牌出让商住用地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2〕236号)的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