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华安县华丰镇等7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9〕82号)
华安县人民政府:
《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华丰镇等7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华政地〔2009〕8号)悉。经研究,同意对华安县华丰镇、仙都镇、丰山盘、湖林乡、新圩镇、高安镇和沙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丰镇华丰村、下坂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4475公顷、园地1.7832公顷、林地1.4562公顷、未利用地0.1881公顷,合计4.8750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华丰镇下坂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6.2688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1.4475公顷、园地4.8213公顷。
二、同意仙都镇上苑村、仙都村、中圳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8228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仙都镇中圳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1.8228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
三、同意丰山镇下尾村、玉兰村、银塘村、玉胜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6447公顷、园地2.6301公顷、其他农用地0.2605公顷,合计4.5353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丰山镇银塘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3.1965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
四、同意湖林乡石井村原规划预留为园地0.008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
五、同意新圩镇黄枣村原规划预留为园地0.007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