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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部分填海造地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部分填海造地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09〕82号)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收回部分填海造地使用权的请示》(漳招管字〔2009〕79号)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权证书号为国海证043570008号、填海造地形成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7.0326公顷;收回漳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权证书号为国海证053570002号、填海造地形成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8.6579公顷。合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5.6905公顷,其具体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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