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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09年第三次挂牌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09年第三次挂牌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85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龙海市2009年第三次挂牌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09〕137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2009年第三次挂牌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方案。该五宗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21.8133公顷(其中:出让土地面积20.4605公顷,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3528公顷),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分别以闽政文〔2008〕179号、闽政地〔2008〕419号、闽政地〔2008〕157号、闽政文〔2006〕221号文 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以及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9〕37号文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用途均为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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