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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嘉鑫大厦A、B幢开发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嘉鑫大厦A、B幢开发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批复
(漳政地〔2009〕92号)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鑫大厦A、B幢开发项目容积率提高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请示》(漳国土资〔2009〕125号)悉。经审核,嘉鑫大厦A、B幢开发项目总用地面积6683.01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4084.843平方米,划拨道路用地面积2598.167平方米,在漳州市土地管理局与漳州市鸿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GF-94-1001号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该宗地容积率为1.53;1999年7月7日,漳州市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转让形式取得嘉鑫大厦A、B幢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2000年4月29日,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出具(2000)编号200004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图布置设计,其中:项目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容积率1.8;2002年1月31日,经漳州市房地产测绘队测绘,嘉鑫大厦A、B幢开发项目建成建筑物总面积12920.52平方米,容积率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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