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四)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大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免除学费政策。加强县级职教中心、乡镇成教中心、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网络。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面向失岗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培训。
  三、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
  (五)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和行政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创业服务,在场地租用、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促进农民工成功创业。鼓励和推广“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创办中小企业”等各类有效的创业(培训)模式。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引导掌握了一定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的农民工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引导返乡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利用当前农民工返乡、农村劳动力增加的有利时机,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返乡、失业农民工再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加快解决农村供水、用电、修路、求学、就医等突出问题,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四、认真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
  (七)依法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积极做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异地转移和接续工作;做好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异地就医报销的衔接工作;依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特别是对在输入地受工伤的农民工,农民工输出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农民工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协调,保障返乡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
  (八)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要加大力度做好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鼓励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直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暂未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也要引导其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农民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即时结报;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工作,将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力争2010年基本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扩大农民工失业保险参保率,重点把沿海县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