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巩固猪肉质量安全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经贸、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猪肉质量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巡查,堵塞漏洞,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严厉查处收购、屠宰病死猪和出售、运输、储存、加工病害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主要措施和整治任务
(一)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
一是提高定点屠宰场的建设水平。完善定点屠宰场的规划设置,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硬件建设,不断健全屠宰加工、检验检疫、污水处理消毒和生猪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和设备,实施好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切实提高屠宰企业建设水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二是完善定点屠宰场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东莞市经济贸易局生猪屠宰企业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力度,督促其只屠宰符合规定来源的生猪,并严格执行屠宰加工的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狠抓生猪屠宰经营管理制度、生猪屠宰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生猪进出场检疫检验制度、肉品销售台账管理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等的有效落实。经贸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重点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而屠宰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定点资格。
三是坚持开展定点屠宰企业年检工作。通过开展定点屠宰企业年检工作,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不断健全软硬件建设。年检结果将作为经贸部门年终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各镇街定点屠宰场的业务指导,对照年检项目,逐项查漏补缺,对存在不足要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其更加规范和完善。
(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
一是发挥部门综合执法效力。各镇街肉食品市场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共职、相互配合开展肉食品市场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由镇街政府提供经费,组成稳定联合执法人员队伍,加大对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的培训和教育,并有效发挥镇街肉食品稽查队的协管作用。
二是加强重点整治。利用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及时掌握肉食品市场动态,拓宽打私工作信息渠道,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整治。对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要重点整治,不留死角,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经贸部门对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违法的查处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