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漳州市新大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
(漳政地〔2009〕103号)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新大实业有限公司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漳国土资〔2009〕157号)悉。经研究,同意漳州市新大实业有限公司经土地登记,土地使用证号为漳国用(99)字第31598号,位于芗城区修文西路44号的137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其中商业用地485.87平方米,住宅用地884.13平方米)。其用地范围以补办出让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核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纯收益1078208元人民币,土地使用年限自2009年9月3日起算:商业用地30年、住宅用地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