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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西埔镇梧龙后江环岛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西埔镇梧龙后江环岛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99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西埔镇梧龙后江、现状环岛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东政综〔2009〕78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西埔镇梧龙后江环岛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挂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4200平方米,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8〕588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应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2〕236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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