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龙海三江置业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龙海三江置业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09〕120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收回龙海三江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龙政综〔2009〕195号)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龙海三江置业有限公司经土地登记,土地使用证号为龙特国用(2007)第GC014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144547.37平方米中的1440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龙特国用(2007)第GC014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29815.70平方米中的288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龙特国用(2007)第GC014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30279.16平方米中的283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合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201253平方米,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