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和平乡屠宰点,设于和平乡,定点屠宰范围为:东方村、坎顶村、莆顶村、径仔村、安吉村、大斜村、上坂村、内洞村、炎树村、半岭村、桥头村、通贝村、吉坂村等所属辖区。
2、云霄县农村屠工管理区域划分为:
(1)莆美镇:三东村所属辖区。
(2)陈岱镇:呈安村、中江村等所属辖区。
(3)列屿镇:宅后村、青径村、人家村所属辖区。
(4)东厦镇:湖丘村、长洋村所属辖区。
(5)火田镇:圆峰村、白石村、新园村等所属辖区。
(6)下河乡:龙透村、坡下村、曲溪村、金坑村、仙石村、梅林村、三星村、七高示、新湖村等所属辖区。
(7)马铺乡:粗溪村、湖洋村、桥头村、坪水村、下庵村、石古村、示头村、枧河村、乌螺村、大仑村、客寮村、新楼村、衫脚村、坑口村、大坪村等所属辖区。
(8)和平乡:田坎作业区、河塘作业区、后坪作业区、宜古径作业区、泮坑作业区、新楼作业区、河溪作业区、甘埔作业区、征山作业区、金山作业区、牛尾作业区、茶山作业区等所属辖区。
(9)云陵工业开发区:云陵工业开发区所属辖区。
(六)东山县屠宰场点设置规划及农村屠工管理区域划分
1、东山县设置屠宰场点6个,其中屠宰场1个,屠宰点5个。
(1)东山县牲畜定点屠宰场,设于西埔镇,定点屠宰范围为:西埔镇及铜陵镇所属辖区。西埔镇所属辖区:西埔居委会、顶西居委会、梧龙村、双东村、探石村、金石村、白石村、龙舞居委会、坑北村、石埔村、山后村。铜陵镇所属辖区:码头居委会、下田居委会、文峰居委会、苏峰居委会、桂花居委会、顶街居委会、公园居委会、演武居委会、铜兴村、大澳居委会。
(2)陈城镇屠宰点,设于陈诚村,定点屠宰范围为:陈诚村、白埕村、黄山村、湖塘村、港口村、宫前村。
(3)杏陈镇屠宰点,设于前何村,定点屠宰范围为:前何村、埕英村、后林村、张家村、高陈村、磁窑村、大浐村、径口村、埔头村、挑头村。
(4)前楼镇屠宰点,设于前楼村,定点屠宰范围为:岱南村、东英村、前楼村、顶上村。
(5)樟塘镇屠宰点,设于樟塘村,定点屠宰范围为:樟塘村、下湖村、港西村、湖尾村、南埔村、古港村。
(6)康美镇屠宰点,设于康美村,定点屠宰范围为:康美村、东沈村、城垵村、美山村、铜钵村、马銮村。
2、东山县农村屠工管理区域划分为:
顶西坑村、深营村、东古村、顶坑内村、下西坑村、岐下村、前马村、后马村、澳角村、顶西崎村、下西崎村、山口村、径里村。
(七)诏安县屠宰场点设置规划及农村屠工管理区域划分
1、诏安县设置屠宰场点10个,其中屠宰场1个,屠宰点9个。
(1)诏安县牲畜定点屠宰中心,设于桥东镇南山东侧城铁公路旁,定点屠宰范围为:南诏镇、开发区、桥东镇、深桥镇和旅游区所属辖区。
(2)四都屠宰点,设于四都镇,定点屠宰范围为:四都镇和梅洲乡所属辖区以及金星乡、场的四都、下尾、古关、丁寮、田朴、新东亭、前寮、邱城、公子店、院前和黎明村和作业区所属辖区。
(3)梅岭屠宰点,设于梅岭镇,定点屠宰范围为:梅岭镇所属辖区。
(4)西潭屠宰点,设于西潭乡,定点屠宰范围为:西潭乡和白洋乡所属辖区。
(5)建设屠宰点,设于建设乡,定点屠宰范围为:建设和农场所属辖区。
(6)红星屠宰点,设于红星乡,定点屠宰范围为:东埔、西埔、朱厝、下河、许寮、庙兜、楼仔、园林、新林和石楼村和作业区所属辖区。
(7)太平屠宰点,设于太平镇,定点屠宰范围为:新营、榕城、文山、雪里、河边、麻寮、林塘、科下、太平、白叶、新楼、景坑、雄鸡、新联、太布、山前和走马村所属辖区。
(8)霞葛屠宰点,设于霞葛镇,定点屠宰范围为:霞葛镇所属辖区。
(9)官陂屠宰点,设于官陂镇,定点屠宰范围为:龙岗、凤狮、光坪、大边、官北、新坎、吴坑、下官、光亮、陂龙、新径和彩下村所属辖区。
(10)秀篆屠宰点,设于秀篆镇,定点屠宰范围为:东径、埔坪、焕塘、北坑、顶安、陈龙、河美、寨坪、青龙山、乾东和石东村所属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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