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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龙文区郭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龙文区郭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9〕128号)
龙文区人民政府:
你区漳龙政〔2009〕文41号文悉。经研究,同意对龙文区郭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同意郭坑镇郭坑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5.6148公顷、园地0.3522公顷,院后村原规划预留为园地0.4866公顷,合计6.4536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篁卿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6.4536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5.6148公顷、园地0.838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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