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四宗工业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125号)
诏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4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诏政地〔2009〕10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县关于四宗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四宗地面积42.7322公顷,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09〕162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应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