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角美三宗城市建设储备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133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角美三宗城市建设储备用地(生活配套用地A、B两地块和商服项目用地C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09〕201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关于角美三宗城市建设储备用地(生活配套用地A、B两地块和商服项目用地C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土地总面积12.0197公顷,其中出让土地面积10.6903公顷,已分别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7〕444号、闽政地〔2008〕626号文批准农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商住用地和商服用地。
你市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2〕236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