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漳浦县盘陀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9〕134号)
漳浦县人民政府: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局部调整盘陀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浦政地〔2009〕40号)悉。经研究,同意对漳浦县盘陀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盘陀镇蒲野村原规划预留为园地2.699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盘陀镇盘陀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699公顷,规划调整为园地。
二、你县应抓紧修改相关图件资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将漳浦县盘陀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情况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