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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福建省华福石英砂有限公司填海造地形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福建省华福石英砂有限公司填海造地形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09〕148号)
漳浦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收回漳浦县六鳌下大澳堆场填海造地使用权的请示》(浦政地〔2009〕31号)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福建省华福石英砂有限公司填海造地形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0100平方米(海域使用证书号:国海证033570005号)。具体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用地手续由漳浦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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