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火车南站片区第一期安置用地的批复
(漳政地〔2009〕149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的请示》(龙政综〔2009〕206号)悉。经研究,同意将依法收回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8〕58号文批准给龙海市颜厝镇人民政府使用的国有建设使用权面积5.7671公顷,并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漳州市火车南站片区第一期安置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