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2008年,省政府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落实援助农村贫困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一户一就业”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到2008年底,全市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9156人,培训农村劳动力43351人;培训后就业40749人,就业率达94%,免费鉴定农村劳动力8453人,完成年任务4000人的211.32%。劳务派遣工作完成省下达90000人的任务的106.6%,位居全省前列。全市依据政策规定落实援助4590名“农村贫困家庭”实现就业,使其早日脱贫致富;全市913户“城镇零就业家庭”根据其就业愿望已全部实现就业。
(五)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情况。全市126个乡(镇、街道), 256个社区和1652个行政村,目前共有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126个;社区建立工作站238个,1538个村级工作站,基本实现了广覆盖。为了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六到位”、“四到位”的要求,全市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使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大大增强,特别是2008年以来,全市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工作的意见》(闽政〔2008〕14号)中 “整合资源、构筑平台、统筹城乡、强化保障、整体推进”的要求,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集中财力、物力配备人员、购置设备、完善台帐,更加有效地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目前,劳动保障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都有较大提高,已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网络,能有效地推进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仍需加强。几年来,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得到了较好的巩固和发展,但仍有部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编制没有彻底解决,不利于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县(市、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没有形成定期会商机制,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协调不够,成员单位的责任意识不强,对涉及促进就业工作的具体问题尚未能做到及时研究解决,没有充分发挥好联席会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发〔2008〕5号和闽政〔2008〕18号以及漳政综〔2008〕246号精神将落实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把促进就业系统工作分解为具体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