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漳政办发〔2009〕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9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
  下午:2∶30-- 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中央、省驻漳各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