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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2011年漳州市中心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2011年漳州市中心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
(漳政综〔2009〕151号)


芗城、龙文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9-2011年漳州市中心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2009-2011年漳州市中心城区
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9〕25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漳政综〔2009〕46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漳州市中心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以下简称危旧房改造)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和年度计划。
  一、背景和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旧城改造建设步伐逐年加快,大大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改变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但是,仍存在一定数量建设时间较长、设施不配套、抗震能力严重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等房屋以及随着城市发展而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但权属、管理等仍保留农村模式的居住区域的房屋,这些严重影响了城镇居民居住安全和居住环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扩大内需保增长,坚持以人为本重民生,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城镇危旧房改造,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二、规划目的和改造基本原则
  (一)规划目的。危旧房改造是当前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规划目的是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危旧房改造,力争用3年时间(2009年---2011年),基本完成城市中心区内集中成片危旧房的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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