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工作小组由漳州市粮食局、财政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代表组成,负责协调解决公开竞价工作的有关事宜。
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漳州市粮食局调控运行科。
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工作授权福建漳州岱山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具体组织实施。
储备库负责提供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交易的相关资料,负责办理货款结算、货物移交等工作。
三、具体实施意见
1、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的报批。
根据市级现有储备粮承储规模,本着常储常新,优化储备粮库存结构,分批次逐年轮换的原则,年度轮换计划由储备库在当年第一个月提出,报市粮食局、财政局审定并报市政府审批后下达实际轮换计划。
储备粮的轮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机竞价销售,轮入的粮食可采用政府公开竞价采购和订单采购两种方式,即:按当年轮换总量的三分之二采用政府公开竞价采购,三分之一以订单粮食的方式向本市种粮农户采购稻谷,以鼓励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2、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交易的定价与费用。
储备库负责采集当期粮食市场行情,为储备粮定价联席会议研究、确定采购(销售)价格提供粮食市场信息。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交易的控制价或底价根据《漳州市储备粮轮换定价联席会议制度(暂行)》,在交易中心指定场所,公开竞价前一小时进行最后确定。确定后的采购(销售)控制价或底价由公开竞价会的监督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共同交给竞价会的主持人,并按竞价会的规定程序宣布。
储备粮轮换实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所需的信息发布费由储备库承担;所需的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按省物价局的规定视情况给予优惠,并由竞得人承担。
3、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交易的操作。
储备库根据市政府批复后的轮换计划,与中心办理进场交易委托协议,并提供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的相关资料,严格按《漳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交易规则》进行,配合完成全部的交易事宜。
储备粮采购(销售)公开竞价出现废标情形或公开竞价交易过程中不能履约的,由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采购(销售)公开竞价或授权福建漳州岱山国家粮食储备库采用商议方式进行采购(销售)。
附
漳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