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大学西路中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政地〔2009〕164号)
芗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大学西路中段道路工程用地的请示》(漳芗政文〔2009〕173号)悉。经研究,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9〕110号文批准农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部分土地使用权面积23202.07平方米,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作为市区大学西路中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