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华港置地有限公司华港豪庭项目容积率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批复
(漳政地〔2009〕165号)
龙文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漳州市华港置地有限公司华港豪庭项目容积率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请示》(漳龙政〔2009〕文58号)悉。经审核,华港豪庭项目总用地面积63182.08平方米,2004年8月,漳州市蓝田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该项目的规划容积率为0.8,建筑面积为50545.664平方米。2005年7月至9月,漳州市蓝田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该项目颁发了编号为<2005>206、209、212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编号:<2005>206号,准予建设规模为25403.36平方米;<2005>209号,准予建设规模为3578.25平方米;<2005>212号,准予建设规模为23097.8平方米,合计批准建设规模52079.41平方米。2008年12月,经福州光明科技勘测有限公司测绘,华港豪庭项目建成建筑物总面积51676.84平方米,与2004年8月批准的建设规模相比,实际增加建筑面积1131.18平方米,容积率由0.8增加到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