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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市毅达房地产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市毅达房地产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09〕176号)
龙文区人民政府:
《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漳州市毅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龙政〔2009〕文67号)悉。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第十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漳州市毅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经土地登记、土地使用证号为:漳龙特国用(2006)字第005号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41070.17平方米,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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