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
东山县西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9〕177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西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东政综〔2009〕118号)悉。经研究,同意东山县西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山县西埔镇双东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0.2354公顷、其它农用地0.0362公顷,合计0.2716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西埔镇西坑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0.2716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0.2354公顷、其它农用地0.036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