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第一次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188号)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9年第一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漳国土资〔2009〕251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于近日公开挂牌出让捌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出让方案批复如下:
一、关于原皮革厂地块
(一)该宗地位于江滨路以北、丹霞路以西、下洲路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233.56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4182.95平方米,实际出让土地面积40050.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其中01号地块实际用地面积9930.26平方米,规划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面积≤34756平方米;02号地块实际用地面积30120.35平方米,规划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面积≤105421平方米。
(二)宗地挂牌起始价21327万元,竞买保证金42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倍数。成交地价款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60%,第二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60天内支付40%。交地时间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天内按现状(已拆迁)土地条件交付给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1、竞得人应在交地后1年内动工建设,在4年内竣工验收。
2、竞得人须按建设部门批准的方案负责宗地范围内规划支路的建设并承担其费用。
二、关于丹霞路南段道路建设配套地块
(一)该宗地位于北江滨路以北、丹霞路以东、下洲路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0993.94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940.13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4000.00平方米,实际出让土地面积46053.8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率≤3.5,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建筑面积≤161188平方米。
(二)宗地挂牌起始价20378万元,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作为安置房建设保证金),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倍数,成交地价款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60%,第二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60天内支付40%。交地时间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天内按现状(已拆迁)土地条件由芗城区政府交付给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