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各镇街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的通报
(东经贸〔2009〕220号)
各镇(街)经贸办: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经贸〔2008〕355号)、《关于印发2009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的通知》(东经贸〔2009〕38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实行“一季一报送、一季一分析、一年一总结”。今年以来,通过举办系列培训和开展现场走访等方式,不断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导力度,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送情况
(一)2008年年度报告
去年我市公布重点耗能企业894家,扣除各种原因减少的65家后余829家。其中,纳入省“双千节能行动”范围82家,已提交2008年年度报告的52家,提交比例为63%;纳入镇街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范围747家,已提交2008年年度报告的397家,提交比例为53%。镇街监管重点耗能企业中,年报提交比例达到100%的镇街共有4个,分别是道滘镇、东坑镇、石排镇和松山湖管委会;提交比例超过90%小于100%的镇街共有5个,分别是中堂镇、万江街道、沙田镇、望牛墩镇、桥头镇;没有提交年报的镇(街)共有5个,分别是莞城街道、清溪镇、寮步镇、洪梅镇、谢岗镇(详见附件)。
(二)2009年第1季度报告
82家省“双千节能行动”企业中,已提交第1季度报告的38家,占46%;747家镇街监管重点耗能企业中,已提交第1季度报告的291家,占39%。镇街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季度报告提交比例超过90%的镇街共有3个,分别是沙田镇、望牛墩镇和松山湖管委会等;没有提交季度报告的镇(街)共有10个,包括:莞城街道、高埗镇、寮步镇、洪梅镇、谢岗镇、桥头镇、大岭山镇、道滘镇、东坑镇、企石镇。
综合来看,中堂镇、万江街道、横沥镇、沙田镇、望牛墩镇、松山湖等6个镇街,提交情况较为理想,无论是2008年年度报告,还是2009年第1季度报告,提交比例均超过80%;莞城街道、寮步镇、洪梅镇、谢岗镇等4个镇街,没有提交2008年年度报告和2009年第1季度报告。
二、几点要求
(一)重点耗能企业应于每年3月2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当地镇街经贸办,于每年的4月5日、7月5日、10月10日前将本年度以来(即当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的能源利用状况季度报告报送当地镇街经贸办,由镇街经贸办初审汇总,分别于3月31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5日前报市经贸局。
(二)各镇(街)要把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作为节能工作的重点和基础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改进工作方法,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督促其按时保质提交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以及能源审计报告、节能规划等报告材料。
(三)各镇(街)要加强与市经贸局、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积极提出建议与意见。下半年起,我局将开展常规化的节能督导检查工作(见东经贸〔2009〕214号),各镇街要给予全力协助,并力求通过此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企业对节能工作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材料编写的熟悉程度。
我局已组织专人编写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模版(下载地址:http://www.dgetb.gov.cn/script/department/news_n.asp?N_ID=1533),可供各镇街、各企业学习使用。
二OO九年七月七日
附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交情况汇总(更新至7月2日)
负责人 | 镇街 | “双千节能行动”企业 | 镇街监管重点耗能企业 | 备注 |
08年报 | 09年1季度 | 08年报 | 09年1季度报 |
应
交 | 实
交 | 实交比例 | 应
交 | 实
交 | 实交比例 | 应
交 |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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