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东莞市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集群名单的通知
(贸〔2009〕296号)
各镇街经贸办:
为推动我市产业集群的优化升级,提高特色产业区域竞争力,根据《东莞市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集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东经贸〔2008〕358号),经各镇街申报、专家评审、复核、公示以及市政府同意,确定常平光电产业集群等10个产业集群和已被省认定为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的石龙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等5个产业集群为第一批东莞市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集群。
各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集群应以此为新起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公共服务体系、区域品牌和园区建设为抓手,以推进产业集群的优化升级和提高特色产业区域竞争力为目标,努力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推进特色产业的产业链条向高附加值的两端延伸,将市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集群建设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品牌培育基地、产品营销基地和产业权威信息发布基地,全面提升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附件:1. 第一批东莞市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集群名单
2. 关于认定第一批市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集群问题的复函(略)
二OO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