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东经贸〔2009〕321号)
各镇(街)经贸办(财贸办):
为迎接我国60周年国庆,更好地贯彻落实“商贸东莞”工程,进一步做好我市2009年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创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思想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并制定和落实相关措施,确保责任到人。
二、做好甲型H1N1甲型流感的防控工作。近期我市出现的多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各大市场、商场等人流集中场所加强公共卫生消毒,提高个人卫生防控意识、要求加强对生猪屠宰场内的消毒清洗,加强肉食检测,确保节日市场运行稳定。要加强信息反馈与沟通协调机制,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三、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及流感防治药品的市场监测工作,重点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如发现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要会同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我局。
四、精心组织,保障市场供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市场渠道畅通。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指导流通企业落实节日商品货源,确保人民生活需要和节日市场供应丰富,物价稳定。
五、加大整顿市场秩序力度。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中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六、积极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工作。检查零售企业是否制定促销安全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检查安全设施功能完备等,规范企业促销行为,保障促销安全工作。
七、重视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积极配合卫生、工商、检疫等部门督促和要求各餐饮企业、食品供应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构建健康卫生的饮食环境,防止出现食物事故。
联 系 人:邓理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