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组织企业随省经贸代表团赴重庆开展经贸活动的通知
(东经贸〔2009〕358号)
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各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开拓市场、扩大内需的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将于12月赴重庆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届时,省经信委将组织广东省经贸代表团随同省党政代表团一起赴重庆开展经贸活动。经省政府同意,省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代表团赴重庆开展经贸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贸会展〔2009〕909号),要求各地市经贸部门积极发动企业参会以及确保完成各项组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9年12月中旬,重庆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待省委、省政府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组织架构
本次组团随省经贸代表团赴重庆开展经贸活动,我市分团组织架构初拟如下:
团 长:邓志广(东莞市政府副市长)
副 团 长:任新合(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桂明(东莞市经贸局局长)
秘 书 长:刘炯贤(东莞市经贸局副局长)
副秘书长:袁绍贤(东莞市经贸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科长)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东莞分团秘书处设在市经贸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负责分团的具体组展筹备工作。秘书处由刘炯贤、袁绍贤、祁正纲、黄佩华、邓标斌、陈植佳等成员组成,联系电话:22231601、22231596,传真:22229590,电子邮箱:dg22231596@126.com。
三、主要活动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在渝期间的活动安排主要有:粤渝经贸合作成果展开馆仪式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粤渝经贸合作成果展、粤渝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
(一)粤渝经贸合作成果展
时 间:3天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
展示地点:重庆市三峡博物馆
展示面积:约1200平方米
展示内容:1.近年来粤渝经贸合作总体概况;
2.两省市经贸合作成果展示,主要是国有和民营投资在制造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及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等四个方面已建成的项目,或正在进行产业转移合作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