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稳定工业发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经贸〔2009〕3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稳定工业发展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做好稳定工业发展工作的意见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切实解决工业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保持我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工业在东莞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与主导作用不会改变,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的战略意义重大,尤其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影响下,稳定工业发展直接关系到巩固产业基础、确保经济增长、解决群众就业、保证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把稳定工业发展摆上突出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提高稳定工业、服务工业的意识和能力,全力以赴维护好工业经济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
市政府建立稳定工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领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任成员,负责统筹推进整体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工业稳定发展的重大、急难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贸易局,负责协调市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督促落实稳定工业保增长的各项工作。各镇街、园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重视经济运行监测
抓紧建立健全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运行机制,经贸、统计、外经贸、金融、财政、税务、劳动等部门要紧密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加大监测分析的频度和力度,全面掌握我市工业企业发展态势,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加强研究,及早预警,积极应对。各镇街、园区要做好本辖区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健全完善经济运行监测机制,为及时掌握经济宏观形势,研究有效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要素供给保障
突出抓好要素供求关系的动态监测,保持各类生产要素的供求平衡。切实落实煤电油等重点能源供应保障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季节性用电高峰和经济回暖引起的电力供应不足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用地等要素问题,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加强调度,优先办理用地手续。
四、推进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