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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申报2009年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申报2009年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东经贸〔2009〕303号)


各镇(街道)经贸办(民营办)、财政分局,松山湖经发局、财政分局,各信用担保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09〕19号)的精神,为继续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开展技术进步步伐,增强企业竞争力,发挥东莞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的导向扶持作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现开展2009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扶持内容
  (一)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重点支持我市纳入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联动产业-电子信息及电气机械,推动中小企业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提升先进制造能力。
  2.推动名牌企业发展。支持获得名牌称号以及列入名牌培育目录的中小企业,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竞争力。
  3.推动出口型企业发展。支持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出口,提高中小企业出口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4.推动企业节能减排。鼓励企业积极运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对高消耗及落后技术、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支持高效益、高增长、清洁型和节约型的产业,淘汰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产业。
  5.推动传统特色支柱产业发展。以加快产业集聚地产业升级为目标,大力扶持服装、毛织、家具、食品、玩具等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提升传统特色中小企业发展水平。
  (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推动提升自主创新水平。重点支持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中的我市电子信息及电气机械产业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项目;节能减排自主创新项目。
  2.推动技术进步成果产业化。支持专利(专有)技术科研院校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联合、高新技术开发应用以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型技术创新项目。
  3.推动行业优势企业创新。以增强我市特色行业龙头企业的竞争力,扶持具有行业优势的企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开发,形成产业竞争优势。
  4.推动名牌产品升级换代。支持名牌产品、地方特色产品升级换代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应用。
  5.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以加快产业集聚地产业升级为目标,大力扶持电子信息、服装、毛织、家具、五金模具等中小企业,实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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