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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批威海市科技自主创新型先进企业的决定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批威海市科技自主创新型先进企业的决定
(威政发〔2010〕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企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推动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切实加强科技研究与开发,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取得了一批自主创新成果,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鼓励先进,充分调动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威海市卡尔电气研究所等10家第三批科技自主创新型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并分别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全力抢占高新技术制高点,充分发挥在科技自主创新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搞好管理和服务,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自主创新为第一动力,进一步加大科技自主创新力度,积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威海市第三批科技自主创新型先进企业名单

  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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