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形式、创办主体和建设重点
(一)发展形式
要坚持多类型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鼓励发展与社员利益联结较为紧密、具有营销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发展主要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劳务的服务型合作社。
(二)创办主体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专业农户为主体,实行多种组织形式共同创办,促进生产、流通、加工、推广、科研等组织要素的重组、整合,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
1.大力发展由农业专业大户牵头的合作社。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生产及加工技术、组织运销、资金实力等优势,由农业专业大户牵头,联合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组建合作社,并逐步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应作为今后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组织形式。
2.继续发展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的合作社。目前,我市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专业合作社是一种重要形式。依托龙头企业创办合作社,可充分发挥其产品销售、加工的优势,并较好地解决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有效地实现企业和农民的“双赢”,应继续作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种形式。
3.积极鼓励由基层农技推广部门、乡镇基层供销社牵头兴办的合作社。农技推广部门、基层供销社有其科技、信息、流通渠道、仓储场地、服务体系等优势,今后要积极鼓励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基层供销社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4.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也是合作经济组织,有集体资产和对组织成员服务、管理协调等优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便于与广大专业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今后要积极倡导。
(三)建设重点
1.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布局组建,不断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覆盖面。重点抓好全市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围绕粮食、水产、水果、畜禽、茶叶、林业、蔬菜、竹笋、食用菌和花卉盆景等10大农业主导产业,并努力向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2.围绕创新提升经营方式,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一是注重合作社产品营销和市场建设。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博览会,与国内外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向外开拓市场。二是加强合作社品牌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产品商标,创建品牌,开展各种形式的品牌宣传活动。三是推进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和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制订地方性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理制度,实行生产的标准化管理与服务;支持合作社设立农资销售点,对社员实行统一农资供应;支持合作社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