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窗口由市贸易发展局、财政局、环保局抽调专人组成,于8月20日开始对外办公。市贸发局是联合服务窗口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有效性,以及车主提交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废车辆回收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并对符合要求车主拨付补贴资金。市环保局负责查验报废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服务窗口要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申请资料审核(辨伪)与确认、申请资料内部流转、档案管理、统计管理等。
六、交旧购新、补贴申报、审核兑付的具体程序
(一)车主交旧购新程序
车主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
(二)车主补贴申报程序
符合汽车以旧换新和老旧汽车报废条件的车主,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贸发、财政、环保部门审查合格后,由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
车主申请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三)审核兑付程序
见附件二审核兑付流程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领导。为抓好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安排,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政策实施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决定成立泉州市以旧换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陈荣洲副市长任组长(具体名单见附件一),负责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指挥协调,具体实施和管理,协调解决汽车以旧换新相关问题。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网络、手机短信及印发宣传材料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公布我市联合服务窗口和合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地址、联系方式,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以旧换新申报补贴办理流程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使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有关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工作部署等相关信息。要组织和引导有关汽车行业组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新车销售企业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采取现场讲解、演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公众介绍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新车销售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