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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沈海高速公路泉州段扩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泉厦高速公路泉州段扩建工程桥梁拼接施工期间交通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路线 3:从晋江互通--S308--泉安南路--S201--延平大道--G324--马巷互通。

  (四)水头互通至马巷互通分流路线

  路线1:水头互通--G324--S201(石井)--翔安大道--G324--马巷互通。

  路线 2:水头互通--G324--S201(石井)--翔安大道--S206(同集路)--同安互通。

  路线 3:水头互通--G324--水头复线--G324--马巷互通。

  路线4 : 水头互通--G324--S201-- 延平大道--G324--马巷互通。

  以上分流路线为从北向南方向,若从南向北也按此路线反向行驶。其中,厦门从G324至江滨南路路线:

  线路 1:G324(复线)--泉安路--长江车行路口--江滨南路。

  线路2:G324--泉州大桥南立交环岛--兴贤东路--江滨南路(泉州大桥南立交下穿匝道限高4.2 米)。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沈海高速公路泉州段扩建工程建设交通保障协调组即日启动日常工作机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执法局、交警支队、沿线交警大队、公路局、路政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为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充实日常办事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分流期间协调、组织工作。

  (二)根据省高指的要求,沈海高速公路泉州段主线分流组织工作由高速公路交警及路政部门负责实施,对分流的互通实施交通管制,沿线各施工单位配合。高速交警和路政部门要制定周密的分流方案,确保高速公路通行车辆按要求实施分流。

  (三)相关部门

  1.交警部门

  (1)配合做好分流车辆和分流路线沿途群众的引导宣传工作,提高知晓率和自觉性。

  (2)统筹安排警力、装备,科学合理调整警务,加强路面巡控,保障交通分流顺利实施。面对警力不足的现状,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适当聘用一定数量的交通协管员并增配相关装备,经岗前技能培训后上岗协助做好分流勤务工作。

  (3)定期评判交通安全形势,开展实地调研,排查交通复杂、事故多发、“瓶颈”等存在安全隐患路段,及时制定和落实应急整改措施,建议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到位,以减少发生交通事故,确保安全、顺畅。

  (4)制定、启动、指挥、实施普通公路交通分流安全管理有关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与交通分流有关的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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