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三门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政文〔2009〕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三门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县(市、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苏新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周志远(副市长)
副 组 长:
张运礼(市长助理)
王清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松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齐秋安(市卫生局局长)
吕万松(市财政局局长)
任振廷(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张占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景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殿成(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何 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闫占伟(市人事局副局长、编办副主任)
董友忠(市财政局助理调研员)
张少锋(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杨保屯(市民政局副局长)
薛孟生(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金 健(市国资委副主任)
金 锐(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恩水(市物价局助理调研员)
武跃峰(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员三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三门峡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卫生局。齐秋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张殿成、徐景厚、董友忠、张少锋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