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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本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本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工商市〔2010〕32号)


各分局:

  现将《本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房地产经纪企业和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转让房地产经纪执业证书,以及无证无照房地产经纪企业等违法经营活动,确保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开展本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领域存在的各项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中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查处一批房地产经纪企业及其经纪执(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经纪企业、经纪执(从)业人员在房地产交易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查处无照经营、商业贿赂等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本市所有房地产经纪组织和房地产经纪执(从)业人员。

  三、重点内容及适用法律法规

  1.查处无证无照房地产经纪企业,以及房地产经纪企业擅设分支机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超越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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