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川价发[2010]6号 2010年1月28日)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将本地涉农价格和收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存在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业和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二、为加大查处力度,减少地方保护,各地要组织检查骨干,采取下查一级或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检查,扎扎实实地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三、涉农价费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地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于5月10日前将涉农价费检查总结上报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