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2009年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

  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市交通整治办具体组织协调,办公室下设的道路交通整治宣传组、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组和道路交通环境整治组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各自县(市、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任务分解

  (一)道路交通规划建设

  此项工作由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组负总责。

  责任人:刘文儒(市建设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鲤城区政府、丰泽区政府

  主要任务:

  1.交通规划项目

  (1)抓好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结合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区的最新规划成果对《泉州市快速交通干线系统规划》和《泉州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进行优化、落实,进一步抓紧抓好城市快速干道系统、轨道交通系统、中心市区主干道人行天桥建设、中心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等各类与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相关等规划的控制预留工作。

  (2)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停车泊位设置管理的通知》及相关规范要求,加强对停车泊位设置进行管理,对停车泊位设置指标进行严格规定,列入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并鼓励、支持社会停车场的建设。挖掘、盘活中心市区闲置暂未开发的土地以及其它可作为停车场所的空间,暂时改造成临时停车场,改善市区的停车场所供应。

  (3)依托城市规划设计院的研究力量结合各专业部门的技术人员成立城市交通研究小组,开展城市交通问题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公交优先发展项目

  (1)公交始末站建设:

  抓紧落实清濛、见龙亭2个公交始末站的用地和建设审批工作,并尽快投入建设。2009年12月前完成。

  (2)公交车辆更新:

  购置51部用于更新到达使用年限的车辆。1月份购置13部、5月份购置13部,9月份购置25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